株洲湘江石峰区段8个直排口将全部接入霞湾污水处理厂

株洲房产资讯频道 2018-06-21 10: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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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为保护湘江饮用水水源,我市将对湘江石峰区段8个主要直排口进行治理——污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记者获悉,湘江株洲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通过对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湘江株洲段石峰区范围内直排口进行现场排查,发现石峰大桥至芦淞大桥段湘江北侧,主要存在二、三水厂排口以及山脚居民点排口、驾校排口、电厂泵站附近排口等8个主要直排口。

本次改造的污水利用沿江路现状排水管作为污水管,将石峰公园山脚下居民污水收集后,在三水厂泵房附近排口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升至沿江路现状污水干管,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该治理项目已于5月底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来源: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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