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管体制改革亮点揭秘

株洲房产资讯频道 2018-01-23 1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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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管体制改革后,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将有何变化?对于市民来说,有哪些方面可以受益?对此,记者多方采访了解情况。

实施城管体制改革后,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将有何变化?对于市民来说,有哪些方面可以受益?对此,记者多方采访了解情况。

现状1:存在空编、不在岗情况

上周,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一行来株洲调研,了解我市城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市编办相关负责人现场介绍,摸底城市四区的城管执法队员,编制有360名,但不在岗、空编的共有108人。

去年11月,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一批刚考入城管行政执法岗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就有部分被所在区的其他单位借调,至今未在本职岗位工作。

“这带来的情况,就是城管‘正规军’力量不足,只能招聘协管员。”对此,一名在城管岗位工作10余年的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正式城管队员与协管员应按照1:1比例配置,但我市近年来一直超出这一标准。另外,目前部分城区执行的协管员工资标准,是3万多元/年,远低于公安辅警标准。

变化:空余编制年内全部到岗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我市要将现行核定的城管执法空余编制人员补充到位,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不仅如此,《实施方案》提到,今年要规范协管队伍,提高协管人员素质。协管人员待遇,要参照公安辅警标准,也就是约6万元/年。

现状2:人行道违停全靠锁车

此前,对于人行道上违停的机动车,我市城管部门都只能先锁车再处罚。在晚报记者此前的采访中,不少车主都表示,对于违停处罚表示理解,但不理解锁车行为,“要等城管队员过来,交了罚款才能打开车锁离开,对于家里有急事的,很困扰。”市民宋女士拿自己的经历说。

另外,诸如为拒交人行道违停罚款而砸开车锁等事件,本报也曾多次报道。

记者采访过程中,有城管队员表示,他们此前采取锁车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无奈”之举,此次改革后,这一情况将会改变。

变化:人行道违停处罚将纳入交警系统

此次城管体制改革,将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违停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正式划入城管部门。

根据3月1日起实施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2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拖离现场,但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昨天的会议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近期将联合市城管局,到交警总队申请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今后人行道上违停,也将纳入扣分范围。同时记者获悉,我市也将采取建设立体停车场等多举措,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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