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楼市调控加码:产权证满 4 年后方可购买第 2 套商品房

株洲房产资讯频道 2018-06-25 18: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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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5 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举行 2018 年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气会上,长沙市住建委负责人介绍了近期长沙落实反炒房的工作进展,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6 月 25 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举行 2018 年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气会上,长沙市住建委负责人介绍了近期长沙落实反炒房的工作进展,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此外,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长沙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加强调控。《通知》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 1 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 4 年后方可购买第 2 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 1 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 24 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 1 套商品住房。

《通知》将购房条件与落户条件适度分离,形成阶梯状的住房需求,缓解需求过于集中带来的投机炒作压力。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 1 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 24 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 1 套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 24 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 1 套商品住房。

其次,关注重点动向,堵塞炒房漏洞。针对媒体曝料的 85 岁老人和 12 岁小孩购房的现象,以及存在的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 2 年的,不得作为单特别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 2 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 5 年后方可转让。

该《通知》自 6 月 26 日起施行。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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