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城管考评新办法启用 连续3次垫底的区,或被行政问责

株洲房产资讯频道 2018-01-19 1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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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我市将实行新的《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从本月起,我市将实行新的《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比此前的考评办法,新的《办法》有何变化,又有何亮点

【变化一】考评内容多了,范围广了

此前的考评办法,侧重考评市容、环卫等内容,新的《办法》则将城市创建等多方面内容纳入考评,具体包括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市容市貌监督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养等。

另外,考评范围也有扩面。云龙示范区从2012年5月纳入市区城市管理考评以来,考评范围一直局限在云龙大道沿线、职教城片区、方特欢乐世界片区以及学林街道办事处。新的《办法》将考评范围扩大到云龙示范区全部行政区域。

【变化二】实行“名次+档次”考评奖罚办法

本月起,考评实行“名次”与“档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奖罚。

城区月度考评成绩排名排名前列的,奖励100万元;排名第二的,奖励50万元;排名第三的,奖励20万元;排名第四的,不予奖罚;排末名的,罚30万元。另,月度考评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档,在名次奖罚的基础上再奖30万元;城区月度考评成绩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档,在名次奖罚的基础上再罚30万元。

【变化三】连续2次垫底,约谈负责人

取消每月以区为单位召开的考评讲评会, 改为逢双月组织召开城市管理考评集中讲评会。连续两次排末名的城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由市城管委领导进行警示约谈;连续三次排末名的,由市城管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行政效能问责或组织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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