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将建三级"路长制" 涵盖县区/乡镇/村! 具体这么做

株洲房产资讯频道 2018-09-04 15: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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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我市正在着手建立“路长制”, 以进一步提升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较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资料图)

记者日前获悉,我市正在着手建立“路长制”, 以进一步提升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较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路长制是以城市主干道、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积极推行由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总路长”,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政府领导担任“分路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我市的路长制建设将涵盖安监、公安、财政、国土、交通运输、水务、林业、规划、旅游外事、公路等多个部门。

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即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国、省道)路长为一级路长,县乡道路长为二级路长,村道路长为三级路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三级路长制管理由县(市)区、乡镇行文明确,要求选择至少2-3条以上的县乡道、2-3条主要村级道路进行路长制管理,参照一级路长制模式管理。

其中,总路长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每半年听取一次县级路长办工作汇报,研究落实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路长是协助总路长抓好工作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包干示范一条城市主干道或国省道,研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任务。

此外,副路长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落实方案,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机构配置,将辖区的道路管理职责层层分解到乡镇、村以及个人;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各街道乡镇“路长制”工作情况。而二级路长则是全面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协调处置、交通安全宣传等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路长办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和考核下级路长和安全员工作情况。三级路长主要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宣传和组织指导劝导员开展工作、隐患排查、车驾基础信息收集、事故先期处置、维护交通秩序、上报各类信息。

来源:株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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