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平台建设有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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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王仁宏)据住建部消息,为指导地方规范有序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与《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一同印发实施。
近日,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进行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按照《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鉴于城市运管服平台融合了新的理念和新的要求,通过《建设指南》指导地方正确理解和把握平台建设原则、工作要求,规范有序、节约集约建设平台十分必要。
据介绍,《建设指南》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是现阶段全面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以及开展建设方案审查、平台实施和验收、平台运行维护和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参考。其中,《建设指南》确定了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总体框架,明确了应用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和基础环境建设的内容,提出了组织管理、实施步骤、方案评审、评估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从内容设置来看,《建设指南》分为总则、建设要求、国家和省级平台建设、市级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共5章。基于各级平台对系统建设的实际需求,《建设指南》明确,省级平台主要对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现阶段应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应用维护8个系统,省级可结合实际增加其他应用系统。
市级平台主要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现阶段应建设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应用维护10个系统,市级应结合实际增加其他应用系统。
解读中,该负责人还就如何建设运行监测系统、综合评价系统、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的组织体系等进行介绍。
其中,运行监测系统主要聚焦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的安全运行,重点对防洪排涝、燃气安全、路面塌陷、管网漏损、桥梁坍塌等风险隐患开展运行监测,对城市运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和处置,实现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各地在建设运行监测系统过程中,要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开展系统建设。在具体工作中,应充分利用已投入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成果,集约化建设。
省级、市级平台综合评价系统,应聚焦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等管理目标,按照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完善综合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综合评价工作。
此外,在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的组织体系建立方面,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发挥省级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协调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有序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加强运行和维护管理。明确省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监督工作牵头单位,配强专业技术团队负责省级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平台持续稳定运行。
在市级层面,为推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城市运管服平台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高位监督等作用,市级、区级可依托原数字城管监督中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机构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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