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力促消费恢复 支持公积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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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陈雪波 卢志坤 北京报道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
4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包括三部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住房领域,《意见》提及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完善长租房政策,并再次明确支持公积金的多种使用场景,还对存量资源提出了开发建议。
关注公共消费
《意见》指出,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
这些困难,应当如何应对?在增加“公共消费”方面,《意见》要求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租赁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用于电梯加装等,是这两年房地产发展一直强调和探索的,此次这三个领域的提出,其实要从公共消费的概念出发。换句话说,其不是单纯的房地产内容结构的改革和发展,也是当前宏观经济发展消费、激活消费的重要支撑。因此也需要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角度去理解这三个领域的发展。
“对于房企、地方政府和投资者等来说,需要重视这三个领域的消费需求,积极谋划新的发展思路。比如说对于房企,要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开展,作为推动消费、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积极做好此类业务,既有商业价值,也有社会价值。”严跃进建议。
国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视程度是显而易见的,今年以来已经多次提及此事。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发文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2022年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全年预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与此同时,近期已有多地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如自贡、绵阳、天津、资阳、荆州,政策内容多为降低公积金使用要求、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
推动存量盘活
除了租赁住房外,本次《意见》还提到了存量土地、存量房屋的使用: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力度,鼓励经营困难的百货店、老旧厂区等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为快递物流企业提供土地。
另外,适应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运动营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小规模用地需要,积极探索适宜供地方式,鼓励相关设施融合集聚建设。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支持利用社区存量房产、闲置房屋等建设便民网点。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
“此次政策明确了深化用地用房保障,实际上是提及了对于存量土地和房屋的盘活。”严跃进提醒,存量资产盘活的概念并不是较新的,但是此类盘活和消费端进行结合,上升到此类高度,却是排名前列次。这也是我们理解此次政策需要有的新视野和新思路。
在推进存量建筑消费的同时,绿色消费也得到重申。《意见》要求,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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