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株洲公积金贷款将有这些变化

株洲房产资讯频道 2018-04-18 10: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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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普通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

如何让普通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如何让公积金发挥互助性、保障性和公平性?今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获悉,从6月1日起,我市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有部分调整。

从6月起,夫妻双方均在株洲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在株洲辖区内缴存的,高层次人才个人较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首次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具体实施时间自发文之日执行)。

在非销户类提取保底额方面,提取人账户由之前的保留100元变为至少保留12个月月缴存额。单位欠缴公积金3个月以上,暂停办理职工个人非销户类提取业务。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6月1日起,公积金冲本还款限在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时办理。此外,6月1日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由原来的不低于6个月的月还款额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的月还款额,且在对冲生效后,任一一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12个月的月缴存额时,由借款人全额现金还款。

过去可以先提取公积金再去结商贷,而6月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权利人需凭结清证明,在3个月内办理公积金提取。同时,还将暂停办理省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业务。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此次调整明确了非自住普通住宅不予提取的政策。商住两用房和套内面积大于180平方米或层高高于3.5米的住宅,由过去的不予贷款变为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明确婚前共同还款人条件方面,婚前贷款,婚后增加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房屋共有产权人。

【关于2017年株洲房地产有关数据】

2017年下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交易量价增长较快,2017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突破3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预计今年的资金需求仍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2017年,株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金额39.20亿,提取金额27.44亿,贷款金额25.09亿,提贷比为109.37%、归集提取比70.01%。个贷率由2014年的80.77%,一路涨到89.49 %,个贷率和归集提取比居高不下。

来源:株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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